“夢想還是要有的,萬一實現了呢?”
自從阿里巴巴成功赴美上市,馬云“語錄”成了很多人尤其是創(chuàng)業(yè)公司“頭頭們”的“口頭禪”。不僅如此,馬云旗下的其他業(yè)務似乎也變成“香餑餑”了。
日前,魅族手機與阿里云OS正式“聯姻”,推出了搭載云OS3.0系統的最新款手機MX4.有人感嘆,魅族距離“中國蘋果”越來越近了,阿里云要成真正的“中國手機系統”了。
一如馬云的成功掩蓋不了“夢想說”并非其原創(chuàng),過度的營銷炒作也不能掩飾魅族在知識產權保護上的“不足”、“孱弱”。
作為“致敬”蘋果的中國手機代表,小米曾被魅族多次明示或暗示抄襲、剽竊其模式,那么問題就來了,小米、魅族與蘋果相比,在中國地區(qū)的知識產權差距有多大?致敬、追趕蘋果,誰更“離譜”、“不著調”?
眾所周知,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,包括著作權、商標及專利等傳統知識產權,也包括域名等“類知識產權”權益。就含金量而言,專利毋庸置疑是彰顯企業(yè)知識產權實力強弱的最佳指標。
那么,在專利保護領域,作為國產手機的代表,小米、魅族到底被蘋果“甩出去幾條街”呢?
“致敬”蘋果:魅族底氣明顯不足
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統計數據,我們可以看到,在國內專利檢索總量方面,蘋果可檢索的專利總量是小米的2倍,是魅族的24倍。
在發(fā)明公布數方面,小米還略高于蘋果,魅族則“墊底”,僅有107件,僅是小米的8%,是蘋果的9%。
在發(fā)明授權數方面,蘋果已獲得專利授權的數量是小米的48倍,是魅族的120倍。
在實用新型數方面,小米與蘋果的差距還不算太大。蘋果僅是小米的1.8倍,但卻是魅族的19倍。
在外觀設計方面,蘋果是小米的5倍,是魅族的4.5倍。這是在上述幾項指標中,魅族唯一比小米高的一項。或許,這就是此前魅族敢公開指責小米剽竊外觀設計的“底氣”?
顯然,從專利保護角度來看,小米及魅族與蘋果的差距非常大,其中,魅族與蘋果的差距就大的“離譜”了。